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资金管理工作,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全面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往来款为截止2016年10月31日前形成的借支未还款或未报销的各类款项。
二、清理时限: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督促借款经办人于2016年12月23日前及时到计财处办理清算报账还款手续。
三、清理要求:
各部门(或项目)的借款经办人和部门(项目)负责人分别为往来款的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部门(项目)负责人有义务督促借款经办人在规定期限内到计财处办理借款的结算、报账、还款手续。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计划财务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