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预算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简化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经计划财务处处务会议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特对计划财务处处内审批程序作如下调整:
1、差旅费报销由计划财务处相关业务科科长按照《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标准审核后办理报销,不再由计划财务处领导审批;
2、科研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不变;
3、其它经费报销,单张票据(或独立会计事项,如学生实习费)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计划财务处相关业务科科长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审核后报销;超过1万元的,由计划财务处处长、副处长按照分工签批后办理报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