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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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关于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的说明

    各位教职工:

    201771日地税系统升级,申报个人所得税必须完善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申报校外人员劳务报酬,我处根据此要求,利用假期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升级,增加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各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校外人员劳务时需先完成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后,方可进行校外人员申报。

    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点击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后,打开操作页面,点击新增弹出录入窗口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如果人数较多也可点击劳务模板导出根据导出的劳务模板进行批量导入。

    计划财务处

    2017824

    注意事项:1*标注为必填项,请如实填写;

    2、系统默认为建行卡,非建行卡用户需将是否跨行选择是,并选择下方所属地区和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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