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财务问答 >> 其它规章制度 >> 正文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一)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5日

一、购买公有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审批表、花名表(太原市房地局评审事所出具的评审手续,时间在一年之内)

2、交房款的收据(或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承办人身份证

()1、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在一年之内)(本人或配偶的名字)

2、交款收据或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承办人身份证

5、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买卖合同(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时间在一年之内)

230%以上首付款的收据(或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承办人身份证

5、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本人或配偶的名字)

2、交款收据或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承办人身份证

5、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三、购买二手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在一年之内)(本人或配偶的名字)

2、房屋买卖契约

3、契税发票

4、提取人身份证

5、承办人身份证

6、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四、购买回迁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拆迁协议

2、回迁通知单(时间在一年之内)

3、交款收据

4、提取人身份证

5、承办人身份证

6、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五、购买本单位集资建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基建计划》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一年内)

5、一年内的购房合同(协议)

6、单位介绍信

7、购房发票(收据)

8、提取人身份证

9、承办人身份证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六、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的,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区、县级以上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提取人身份证

4、承办人身份证

5、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的,提供

1、《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户籍证明

4、提取人身份证

5、承办人身份证

6、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七、职工大修自有住房的,需提取本人公积金的:

1、《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

2、区、县级以上房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

3、提取人身份证

4、承办人身份证

5、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八、偿还贷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一年以上的借款合同(本人或配偶的名字)

2、还款凭证(当月提取的,需提供前三个月的按月还款明细)

3、提取人身份证

4、承办人身份证

5、结婚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时需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2、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当年支付房租的租赁专用发票

5、婚姻关系证明

6、提取人身份证

7、承办人身份证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十、职工本人、配偶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区、县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住院证明

2、诊断建议书

3、当年药费支出清单

4、婚姻关系证明

5、职工居住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6、提取人身份证

7、承办人身份证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本办法所称“重大疾病”是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经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疾病。

十一、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山西省太原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2、职工居住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十二、离、退休,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离退休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单位出具的已退休的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十三、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A4纸复印件

2、原单位工资停发证明原件

3、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传真件)

5、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1、区、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证明

2、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

3、单位工资停发证明

4、提取人身份证

5、承办人身份证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十五、调离本行政区域,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1、调令(调动登记表、干部(工人)调动介绍信、人事部门出具的增人计划卡)

2、原单位出具的工资停发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承办人身份证

()1、与原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人事、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3、原单位出具的工资停发证明

4、提取人身份证

5、承办人身份证

6、委托书(帐户封存超过1年的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十六、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外地户口簿

3、原单位工资停发证明

4、提取人身份证

5、承办人身份证

6、委托书(帐户封存超过1年的提供)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十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死亡证明

2、单位出具的继承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

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十八、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2、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领取人合法证明

3、合法领取人身份证

注: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十九、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未重新就业的,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居住所在地社区开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3年,审批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邮编:030024  电话:0351-3176196  版权所有:beat365(正版)英国上市公司官方网站-beat365.com